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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1-19 12:05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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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绪二十九年(1903年)11月,广西官银钱号在桂林成立,次年即发行银两票。
银两票是一种凸凹版五彩石印空白凭证,用日本官造纸印成,有正联和存根,形式类似 现代的支票。银两票运回广西后,由书手填写地名、号名、票面两数和编列字号,加盖藩司 印信,于光绪三十年(1904年)投入流通。
广西官银钱号发行的银两票,均以花银为标准成色,平色则照各处市平核算。广西官银 钱号总号编就待发的银两票,有10两票、5两票、1两票、7钱票、7钱3分5厘票等面额,总计 广西省平花银108705两。
梧州分号以筏平为标准, 待发的10两票、 5两票、 1两票、制钱1串票,共计折合花银 87200两。
南宁分号以邕平为标准,待发的10两票、5两票、1两票,共计折合花银250905两。
龙州分号发行5两票和1两票两种银两票。
广西官银钱号和分号发行的银两票,一律随时在总号如数兑现,但分号发行的银两票只 能在各该分号兑现,不能在异地分号兑现。
清廷对各省官银钱号发行钞票限制极严,规定每票一字一号,不得重出两票。凡发出银 钱票, 无论官商行号,必须有现款4/10作为准备。因此,广西官银钱号发行银两票采取"不 求生息, 以利流通"的方针。坚持存票少1两,必须现银多1两,票银数量相抵,以及随时兑 现的做法。稳妥的发行方针,树立了钞票的良好信誉,因而发行十分顺利。开业仅半年,即 到光绪三十年(1904年) 五月,发行银两票就达48000两。但在发行过程中,发现有人擦改票 面金额,以少改多,影响流通使用。因而就在这一年五月暂停发行,进行清理。
经过清理后继续发行的银两票,仍然使用原有票券,只是在每张票券正面和反面的上方、 下方,均加盖红油墨数目戳记,以防洗擦。过去发行的银两票,一律收回换新。到光绪三十 年(1904年)底,发行总额增达65464两。
其时,银元已开始在广西流通,而使用银元较诸使用银两具有许多优点,故为人们所普 遍乐用。广西官银钱号为适应市场需要,于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在上海订印银元票一批,计 面额10元票5000张,金额50000元;面额5元票10000张,金额50000元;面额1元票100000张, 金额100000元,总金额200000万元。
为防止涂改伪造,这批银元票的票面金额同时印上,并定铸印盖钞票的专用铜质关防章 和号码活字3付,以备使用。这比过去银两票用书手手写号码和金额的做法提高了一步。
这批银元票投入流通后,至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 底,发行累计银两票93842两,银元 票2940元,折银2160两9钱,两项合计花银96002两9钱。
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 ,年底全省发行累计银两票196722两,银元票760元折银558两6 钱,两项合计花银197280两6钱,比上年增加91.7%。
光绪三十四年(1908年)户部改称度支部。颁发《银行则例》,规定官设商立各行号,均 得发行市面通用银钱票。 广西官银钱号乘此机会,扩大发行。当年2月即向日本订印银两票 一批, 计面额10两票100000张, 金额1000000两;1两票400000张,金额400000两,总金额 1400000两。这批银两票与以往不同之处,一是票面金额同时印上: 是10两票的尺寸比1两票 为大,易于辨认。但字号仍由书手编写,并加盖藩司印信后,陆续发行。
光绪三十四年(1908年)底,发行累计:银两票481266两,银元票46746元,折银34358两 3钱1分, 两项合计花银515624两3钱1分, 比上年增加161.36%,比开始发行的光绪三十年 65464两增6.87倍。
为解决元、两以下零星找补问题,广西官银钱号于光绪三十年发行制钱票。光绪三十二 年发行铜元票。宣统元年(1909年)发行制钱票。随发随收,到度支部下令后全部收回。
由于部分省官银钱号发行银钱票过多,清政府决定进行清理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年)十 一月,度支部拟定《清理财政办法》六条,要求各省官银钱号在6个月内将资本及发钞情况, 如实上报。广西官银钱号迟至宣统元年(1909年) 五月十二日才呈报:发行额银两票1423500 两,银元票110012元,折银73508.82两,两项合计1497008.82两。这是广西官银钱号发行银 票的最高额。
宣统元年(1909年)六月七日,度支部拟定的《通用银钱票暂行章程》规定:凡照章准发 此项纸票各行号,只能照现在数目发行,不得逾额增发。自宣统二年起,每年须收回票数二 成,限于5年全数收尽。
广西官银钱号收回银钱票工作,进度较快,宣统二年(1910年)二月向清廷呈报:总号原 发银钱票, 只有400两未收回,梧州分号全数收尽,南宁分号未收回的为9546两,龙州分号 未收回的为38145两,全省未收回的共计48091两。即收回数相当发行最高额的96.79%。
鉴于各省官银钱号收回银钱票工作进度不一,及发行数额巨量的情况,度支部于宣统二 年(1910年)五月十日奏报的《厘定兑换纸币则例》中不强调限期收回,准予变通办理。据此, 广西官银钱号又继续发行银钱票。到宣统二年一月(新历2月) 改组成立广西银行时,实际发 行银两票140000两, 银元票110000元;折银80850两,两项合计为花银228850两。这些在市 场流通的钞票,移交广西银行管理,继续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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